先前,二零一四年1月31日,欧亚经济同盟对原产地于我国的进口不锈钢厨具餐具启用
反倾销立案查处。二零一五年5月19日,欧亚经济委员公布第56号议案,确定自二零一五年6月19日起对原产地于我国的涉案商品征缴历时5年的反倾销税,征收率为15.41~27.16%,期限至2020年6月18日。2020年1月16日,欧亚经济局内部销售市场维护司公布第2020/201/AD14R1号公示,对原产地于我国的涉案商品启用初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查处。2020年5月18日,依据欧亚经济局2020年5月12日第65号议案,欧亚经济同盟对我国涉案商品反倾销税的期限增多至2021年1月15日。2020年10月7日,欧亚经济局内部销售市场维护司在官方公报公布第2020/236/AD14R1号公示,对原产地自我国的进口不锈钢厨具餐具做出初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