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pv-magazine报导,此前欧洲委员会(EuropeanCommission)称,荷兰因涉嫌在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期内躲避对从我国、中国台湾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光伏太阳能征缴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因此规定荷兰缴付6.59亿欧元处罚金。荷兰表明,已经在寻找其国家律师有关于是不是应缴付处罚金的提议。
布鲁塞尔政府称,因为对欧洲委员会执行规范的问题讲解,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荷兰无法对这类进口商品征缴8.24亿欧元的反倾销和
反补贴税。财政部长沃普克·巴斯蒂安·霍克斯特拉(WopkeBastiaanHoekstra)表述说:“涉及到从第三国如越南,印度和墨西哥进口的这类商品,这类商品来源于马来西亚或中国台湾。”
假如荷兰政府不缴付所规定的费用,则欧洲委员会能够在欧盟法院运行侵权行为程序流程,假如确定支持该付款,则还将规定荷兰缴付2.26亿欧元的违约利率。“荷兰暂时性不付款,已经在分析很有可能的解决方法,”Hoekstra在声明上说,并补给说与欧盟官员的非正式会谈早已开始了。“为了仔细考虑等待很有可能的侵权行为程序流程是不是可取和有用,已规定州检察官提供提议。”
部长宣称,假如组件是以墨西哥、印度或越南安装并运输的,则该商品将不会再被视作从马来西亚或中国台湾运输的商品。
欧盟双反后,中国和欧盟签定了某项协议书,为我国光伏产品设置了最少进口价格和配额制,添加该协议书的我国组件生产商仍未遭受欧盟关税的打压。这类关税在2018年被撤销。
更多
反倾销避税信息请关注保时运通转口贸易http://www.kj56.net